近期,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委托各区(新区)发放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补资金。根据《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规定,给予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奖励性补助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2019年深圳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领取指引
2019年深圳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领取所需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企业最近一个月(2020年6月)缴纳社保的凭证或纳税申报表;
2.银行开户证明;
3.收据(点击下载模板)
纸质版材料需到窗口提交。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证明需验原件。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一份,除收据外的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
(订书机订下即可,无需胶装)。收据应单独提交,请勿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
请配合填写企业调查问卷,有关银行账户信息等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中银行开户证明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填报入口见文末提示)
领取对象
列入《深圳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具体名单:深圳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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