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五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包括工业强基配套资助
2020深圳宝安区工业强基配套资助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4.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且获得市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1.《工业强基配套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银行开户证明(在宝安辖区内银行网点开设的账户);
5.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纳税证明应包含申报年上一年整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工业强基配套资助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及所承担的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
7.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获得市工业强基资助资金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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