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2020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资助开始申报,包含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
2020深圳南山区“四上”企业社保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问1: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与3月份开通的南山区援企稳岗补贴企业是否为同一个项目,有何区别?
答1:根据南山区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的最新规定,“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至7月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的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本次的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根据最新政策制定,是在南山区援企稳岗补贴基础上的修订延伸,“四上”企业社保补贴期由2月份延长至2-7月份。
问2:申报南山区援企稳岗补贴,企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2: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须为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2)企业已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并恢复生产经营,且申报补贴期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3)申报企业已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可在申报期内分批提出申报,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两次。
问3:项目可申请补贴期较长,企业如何安排申报?
答3:企业已按月正常缴纳社保费后,可在申报期内分批提出申报,每次可申报多个月份,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两次。为减少企业申报工作量,每月可申请补贴金额低于1000元的企业,建议待获取7月份缴费证明后再合并一次性申报。
问4: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中各个月份如何界定企业少裁员?
答4:参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的指示精神,将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即:企业2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份参保人数相比较,如有减少,减少比例不得高于5.5%,企业3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份参保人数相比较,如有减少,减少比例不得高于5.5%,依次类推,达到不裁员或少裁员条件的月份可申报资助。
问5:裁员率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月份,是否需要在《援企稳岗--“四上”企业社保补贴申请书》中填报当月社保缴纳数据及上传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答5:为保证申请书社保缴纳数据填报完整,企业需填报2-7月各个月份的社保缴纳数据及上传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如因当月社保未扣费或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未打印暂时无法申请(如6月、7月),则所在月份暂无需填报数据及上传社保缴费证明,待下次申请时再行填报。
问6:已经申报过2月份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3-7月份如何安排申报?
答6:已申报过2月份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2月份补贴,无需重复上传2月份社保缴费证明。企业3-7月份补贴可在申报期内提出申报,每次可申报多个月份,每家企业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问7:企业缴纳的2-7月份社保费,其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可以申请补贴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7:不包括。补贴标准为2020年2-7月份社保减免后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单位缴交部分)的10%,每家企业每月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问8:南山区援企稳岗补贴申报截止时间是?企业已向社保局申请缓交社保,是否会影响申报?
答8:根据政策时效及资金安排,南山区援企稳岗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为不影响申报,建议申请缓交社保的企业先行补缴2-7月份社保,同时预留时间打印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在项目受理期内提出申报。
问9: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平台的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答9:可电话咨询业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581635,40016162891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电话:86628407,86218169,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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