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所有申报单位需先提交除基础材料第1项以外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至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仅限获得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并以书面文件形式推荐上报的项目需网络填报基础材料第1项及其他申报材料,并提交在申报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至深圳市商务局。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zj.commerce.sz.gov.cn/SFWWeb/),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3.申报承诺书(应注明申报奖励类别、具体金额,承诺申报材料属实,并自愿承担因申报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承诺获奖后最终实际来源地(追溯)非境内注册企业或自然人,点击下载)。
4.申报企业批准文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企业营业执照。
5.申报企业主营业务为制造业的证明材料。
6.实际外资最终实际来源为非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境内自然人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材料
1.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2.申报企业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任一即可):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
3.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统计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五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申报企业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PDF格式,可进行目录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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