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相关工作通知。其中包括2020深圳总部企业购房补助申请指南。
2020深圳总部企业购房补助申请条件
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市政府核定通过的,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
(未申请核定的企业请查看: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4589305.html)
申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
申报入口
直接访问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2000 点击左上角“立即办理”。
(注:1.网上申报需按申报页面提示,申请注册广东省网上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并按要求提交法人授权书,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27853或12345。2.如原有申报账号丢失,新账号需重新关联,请将公司名称和新申请账号发送至 cjf@fgw.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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