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工信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四批项目申报工作。其中包括2020年深圳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补贴项目申报
2020年深圳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补贴项目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主营业务为综合性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性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提供物流辅助配套服务的企业;
4.企业的物流或供应链服务收入占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装备购置相关财务凭证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宝安区物流装备购置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两份材料需使用标准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事项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报区统计局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年报表;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6.购置设备清单(含费用明细说明)、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专项审计报告,如相关文件中附带外文资料,还应附带中文翻译材料;
7.申报年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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