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项目和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资助项目申报程序
本项目的受理、评审、合同签订、项目验收与管理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网站入口见文末提示)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要确保申请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帐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
3.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善,限期予以补正。需补正的,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按审核提示要求进行补正,并上传必要证明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申请。
4.申请项目经初审通过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9〕5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7位以上(含7人)单数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有关申请项目开展实地考察评价。
5.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项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公示结果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签订资助项目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开展资助资金拨付。
7.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明确项目任务、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内容。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合同任务,并配合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相关项目绩效自评、统计、监督、检查、审计工作及参加培训会议等活动。针对合同资助金额30万以上(含30万)的项目,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按《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19〕5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5位以上(含5人)单数专家对项目开展验收评审,或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核验或审计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合同要求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验收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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