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入口见文末提示)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申请单位申请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设立文件;
5.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的专职人员社保清单(连续12 个月)、学历和职称证书;
6.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办公场所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7.高等院校上年度投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的技术转移服务费专项审计报告;
8.属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应提供:(1)技术转移管理、考核、收入分配、奖励激励等内部制度文件;(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上年度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技术合同不在我市申请认定登记时需提供);
9.属于创新验证中心的,应提供:(1)概念验证项目专家顾问团队的设立文件;(2)创业导师专职人员名单及简历;(3)自有种子资金或者可支配孵化资金相关文件;(4)对外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或投融资服务的案例清单以及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申请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4.属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应提供:(1)上年度技术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上年度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经过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无需提供);(2)上年度技术合同对应的税务发票(包括技术转移服务费用)及银行流水账单复印件(可向技术交易卖方索要)。
5.属于创新验证中心的,应提供:(1)上年度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合同复印件;(2)上年度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合同发票及相应的银行流水账单复印件。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后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特别提醒:项目名称格式为“XXXX单位(申请单位名称)2019年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请”,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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