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者由深圳高等院校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当在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进行备案,且在提出资助申请时仍符合备案要求;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应当拥有专职的服务工作团队或者专家顾问团队,其团队规模适度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转移服务,拥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创新验证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应包括1名以上创业导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作要求),专职工作人员都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1名以上,且中级职称2名以上,或者博士1名,或者硕士2名;
(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者创新验证中心应当财务独立核算,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
(5)属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3项以上或者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合同总额达500万元以上,技术交易买卖方中至少一方为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的单位,且要有明确的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条款;
(6)属于创新验证中心的,上年度对外提供项目概念验证服务1项以上,加上创业孵化服务或者投融资服务,共3项以上,这里所指的创业孵化或者投融资的服务对象应是面向通过概念验证的项目(以下同),申请单位应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运作良好。
2.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
(2)属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应当在市技术转移促进中
心进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且在提出资助申请时仍符合备案要求;上年度有与技术交易双方(至少一方是深圳单位)共同签订三方技术合同,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且技术合同中载有服务机构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相应条款;
(3)属于创新验证中心的,应当由高等院校设立;上年度
对外实际提供项目概念验证服务以及后续的创业孵化服务或者投融资服务;
(4)信用记录良好。
3.其他条件
(1)高校设立的申请单位应该先申请高等院校技术转移培育资助,在其享受连续三年资助满后,方可申请促成技术交易服务资助;
(2)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3)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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