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行业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申报要求。软科学研究类、重大科技攻关与能力建设类项目按选题申报,每个选題原则上支持]个项目立项。科研开发类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类项按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管理系统注册、填报项目信息。已注册填报过科技项目信息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仍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带有条码)及附件(全部材料1式1份),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汇总后的项目清单,连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五)申报时间。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至5月22日止。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深圳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18日前寄送至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我局为深圳市申报项目的跟踪管理单位,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为便于申报项目统计和后续跟踪管理,请各申报单位同步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zxtgk@zjj.sz.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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