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准妈妈们注意啦!本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有新变化!
深圳生育津贴和职工工资可以重复领取吗?
不能。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发送【生育津贴】即可获取申领入口及更多深圳生育津贴政策相关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属于商业稿件,与深圳之窗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深圳之窗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