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20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申请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补贴申请指引(2020年度)
2020年度深圳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时验原件;
3.2020年度缴纳增值税纳税证明、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2020年度平均就业人数证明(以社保缴纳工伤保险人数为准,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交证明2020年1月-2020年12月);
5.企业具有2020年度实际在岗劳动争议调解、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人力资源管理、法律职业等持证人员的在职证明(员工劳动合同、2020年至今社会保险缴交记录、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备案的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协议(协议复印件);
6.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内部协商沟通机制有效证明(相关部门备案、通知或者批复文件等);
7.企业2020年度劳动关系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就业人数、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有关情况。
二、格式要求。
上述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首页附申报材料目录清单,左侧胶装成册,有关表格可到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cn/)区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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