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管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9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和认定工作
2021深圳博士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申报所需材料
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申请认定为博士创新创业载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点击下载)
2.认定为市级创新创业载体的有关材料;
3.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入驻人员(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创始人、股东以及合伙人)的学历以及企业或团队相关介绍材料;
5.市级创新创业载体上年度开展相关服务的材料,如通知、照片、总结等;
6.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程序
(一)市级创新创业载体于2021年6月5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单位的办公场所、服务设施、服务项目等进行现场核查。初审通过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初审意见,于2021年7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服务开展等情况择优确定博士创新创业载体名单。审议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市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称号并按每个载体5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创新创业】,获取2021年深圳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认定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