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经常不小心将物品遗失在出租车内。由于深圳出租车企业数量多,高度分散,加上处理乘客失物工作方式各不相同,给乘客查找失物造成较大困难。为方便乘客查找失物,市交委设立“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行业乘客失物招领中心”,统一处理出租小汽车乘客失物招领工作的业务。 失物招领中心设在深圳市交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统一受理和处理深圳市小汽车出租行业乘客失物招领工作,包括电话受理失物报失、接待GPS查询并协助查找失物,同时做好各项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三种途径查找搭出租遗失物
1.电话受理查询
失物招领中心实行24小时电话受理报失(市交委投诉咨询电话83228000),信息中心电话受理员每天24小时实行人工接听,受理市民投诉、咨询、建议、报失等。
市民如持有出租车发票,可直接拨打发票上公司投诉电话号码,与车属公司取得联系。如果没有发票,但能提供驾驶员的准确姓名、证号、车牌号等相关信息,也可拨83228000进行查询。
2.来访受理
信息中心设有专人查询GPS,每天(包括节假日、周六周日)接待来访查询的乘客,工作时间为每日08:00-20:00。
接访受理地点: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8楼803室。来访查询受理,主要是针对下车后没有索取车票,又无法提供车辆或驾驶员等相关信息的乘客,通过GPS定位查找车辆。如果没有车票,但只要能提供乘车的上、下车时间,途经道路、打表金额等相关信息的,也可受理查询GPS。乘客可直接到深圳市交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失物招领中心进行查询。
3.致电出租车企业
失物招领中心工作人员每天上午9:30,向出租车运输企业发布前一天乘客报失的有关信息,乘客也可致电出租企业查询相关的信息,企业将乘客遗失物品与驾驶员上交的遗失物品进行比对,核对准确后负责联系失主并交还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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