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鼓励监理企业选拔优秀项目总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优秀项目总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区建筑工务署启动“优秀项目总监”评选工作
2020深圳大鹏新区“优秀项目总监”评选申报所需材料
(一)优秀项目总监申报表(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二)申报项目总监简历表(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三)优秀项目总监申报承诺书(点击下载)
(四)相关证明资料
1.申报企业资料:
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报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或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申报“优秀项目总监”资料:
(1)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2)申报项目总监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发布优秀项目总监认定公告截止日期的前一个月起倒算)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原件及扫描件(已退休的仅提供退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申报项目总监近5年近【自申报日(发布优秀项目总监认定公告截止日期)开始时间倒推,项目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最晚日期为准】,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业绩类别须与申报类别相对应。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需包含封面和完整的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取;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申报类别对应业绩的,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取;竣工报告未体现时间的不予计取;
②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证明此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还需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取;
③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扫描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的,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澄清,否则不予计取;
④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未体现的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⑤合同名称与竣工验收报告名称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计取;
⑥申报项目总监业绩提供不超过三项,如提交业绩超过三项的,按顺序选择前三项;
⑦申报项目总监业绩类别须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申报业绩中定义模糊的,新区建筑工务署将依据自己的判断来进行界定,不再向申报单位进行解释说明,在业绩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对业绩类别定义理解偏差所带来的风险。
(4)申报项目总监获奖资料:须同时提供申报项目总监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需包含封面和完整的协议书,加盖公章)、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获奖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证书查证网址,未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取。获奖项目类别须与申报类别相对应。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申报类别对应业绩的,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取;竣工报告未体现时间的不予计取;
②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无法证明此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还需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取;
③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扫描件不清晰或印章不清晰的,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澄清,否则不予计取;
④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未体现的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⑤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上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计取;
⑥申报获奖项目类别须与申报类别相对应,申报获奖项目中定义模糊的,新区建筑工务署将依据自己的判断来进行界定,不再向申报单位进行解释说明,在获奖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对获奖项目类别定义理解偏差所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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