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工作。
详细信息: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指引
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材料清单
(一)《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在窗口提交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一职业(工种)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同一专业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五)企业认定具有该企业所设技术工人岗位系列中某一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同等技能水平,并有所在企业法人代表签发和企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窗口提交原件)。
(六)缴纳社保证明(于截止申报之日已经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2年以上证明)(在窗口提交原件,点击下载样板)。
(七)近5年内荣誉和奖励证书(窗口验原件留复印件):
1.省级(含)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技能类荣誉称号。
2.“深圳工匠之星”、“深圳市技能标兵”、“深圳市技术能手”等称号。
3.入选省级代表团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4.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市级一类竞赛前三名。
5.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6.其它有关荣誉和奖励证书。除上述五项荣誉和奖励证书外的其它技术能手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竞赛指导获奖证书、表彰奖励(奖状)、技术专家(政府或行业聘任)等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在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六项荣誉和奖励证书的同时,需提供官方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网站查询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近5年内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
1.专利及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推广活动证明材料。提供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技术推广活动效果证明材料(受众面及受益情况、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
4.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公开出版图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先进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阐述申报人近5年内主要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的总结或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已在上述一至八项中提交,则本项不必再重复提交)。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
(二)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点击下载样板)
(三)提交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技能菁英】,即可获取2020-2021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