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组织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工作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报指引
2020年深圳“鹏城工匠”评选申报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在窗口提交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一职业(工种)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同一专业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五)企业认定具有高级技师同等技术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在窗口提交原件)。
(六)缴纳社保证明(于截止申报之日前已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5年以上证明)(在窗口提交原件,点击下载样板)。
(七)近5年内荣誉和奖励证书(窗口验原件留复印件):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3.“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4.“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
5.“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
6.其它有关荣誉和奖励证书。除上述五项荣誉和奖励证书外的其它技术能手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先进奖章奖励(奖状)等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在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六项荣誉和奖励证书的同时,需提供官方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网站查询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近5年内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
1.专利及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及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4.绝活绝技及证明材料。提供绝活绝技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公开出版图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先进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阐述申报人近5年内主要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的总结或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已在上述一至八项材料中提交,本项不必再重复提交)。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
(二)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点击下载样板)
(三)提交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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