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罗湖区建筑及物业服务“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指引。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大力实施建筑及物业服务“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对辖区有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建筑业、物业管理等建筑及物业服务领域“产业菁英”人才给予奖励支持。
详细信息:2025深圳罗湖区建筑及物业服务“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指引
2025深圳罗湖区建筑及物业服务“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业。
(2)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②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2.申请单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产业菁英”人才奖励的,申请单位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门类M中的中类748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
(2)申请建筑业“产业菁英”人才奖励的,申请单位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门类E建筑业。
(3)申请物业管理“产业菁英”人才奖励的,申请单位主营业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门类K中的小类7020物业管理。
(二)被推荐人条件
1.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以及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突出。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请单位前述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或对申请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被推荐人在罗湖全职工作。被推荐人与申请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
被推荐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罗湖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非因履行罗湖全职工作需要,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罗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3.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管理人才: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且申请时在申请单位担任公司管理层(包括正职、副职、其他相当层次高管成员)。
(2)骨干人才:申请时在申请单位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当层次管理干部)以上职务,或拥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职称。
需提供被推荐人的职务证明,职务证明以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文件或公司正式任命通知文件为主,但申请期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等公开的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文件包含条款所列职务的,优先作为职务证明文件。
(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条件
以支持事项第(四)条申请增加奖励推荐名额的,企业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需满足申请条件第(二)条第1、2款的基本条件与工作条件;且经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确认,满足从罗湖区成功申报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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