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职业培训机构及经认定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且属于当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经审核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深圳宝安区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2.预审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受理
申请人到区或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即来即办)
4.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奖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议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
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责任部门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2999955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7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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