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宝安区,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的,可以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出版学术著作奖励申报材料清单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出版学术著作奖励申请表》;
2.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
3.社保缴纳证明(自高层次人才认定之日起至申请该项目时至,由宝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需社保局加盖公章);
4.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5.高层次人才的学术著作;
6.申请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
7.出版社出具的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为申请人)。
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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