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鼓励高层次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活动,其中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可以给予一次性研修津贴。
2020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活动津贴申报条件
1.申请人已被认定为区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2.申请人实际工作地点在宝安区;
3.申请人已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在会议结束的3个月内提交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说明:国际性高水平会议指被广泛公认的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按一定周期召开的(不包括一次性会议),包括国内(含港澳台)和3个以上不同区域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专家参加的学术会议。国内高水平会议指由国家相关部委直接领导,经由民政部注册的国家级协会的国家一级协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以中国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系统按社会团体查询结果为最终依据。)
4.自高层次人才认定之日起至申请该项目时至,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全职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申报对象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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