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对园区设立的中小企业博士后公共平台,每年再追加10万元的日常经费补助。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中小企业博士后公共平台日常经费追加补助申报指引
2020深圳宝安区中小企业博士后公共平台日常经费追加补助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区的产业园区或科技创新园区,且其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设在宝安区;
2.园区被认定为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
3.符合有关规定,切实开展博士后工作,至少有1名博士后中期考核合格。
政策待遇
每年追加资助10万元。
申请材料
1.《宝安区中小企业博士后公共平台日常经费追加补助项目申请表》;
2.在站博士后当年中期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深圳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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