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0深圳市“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办理流程
1.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点击查看名单)选购车辆,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新车购买销售合同(须有单独注明政府补助金额相关条款);
2.奖励对象签署《深圳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奖励申领委托书》(点击下载)并交给品牌汽车经销商工作人员;
3.奖励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向汽车经销商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材料一或材料二,以及材料三的第一项);
4.奖励对象在支付购车款时按照对应标准现场获得奖励减免,奖励款项由经销商先行垫付;
5.奖励对象在完成新车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汽车经销商提供剩余的申请材料(材料三的第二项和第三项)。逾期未提交齐全资料的,经销商应予以提醒。经提醒仍不提交的,汽车经销商享受追索权,且取消奖励对象申请资格;
6.在2020年6月28日及以后、本操作指引发布之日前已经完成购车的消费者,在向经销商提供上述全部材料后,由汽车经销商按标准向消费者指定账户拨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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