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一批物流企业认定奖励开始接受申报
详细信息:2020年第一批深圳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指引
2020年深圳宝安区第一批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
4.截至申报日,企业获得认定称号不足两年。
申报材料
1.《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两份材料需使用标准模板,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事项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报区统计局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年报表;
5.企业获得供应链示范企业、重点物流企业、A级物流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7.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银行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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