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流塘置地大厦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
详细信息:2025年深圳宝安区流塘置地大厦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
2025深圳宝安区流塘置地大厦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程序
(一)提交认租申请
符合配租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报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
1.认租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计10日,9:00-12:00,14:00-18:00)。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认租本批次房源。
2.认租地点
企业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
新安街道办: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9区宝民一路202-8号,电话:0755-23496050(白工);
西乡街道办: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903办公室,电话:0755-27932631(卢工);
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福瑞路1号立新湖创意园2号楼217,电话:0755-85900116(林工);
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0755-85905812(罗工);
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街道办事处万福大厦1204办公室,电话:0755-27392761(张工);
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5号劳动司法大楼803室,0755-27275510(黄工);
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政府大院420办公室,电话:0755-27205345(吴工);
松岗街道办: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15办公室,电话:0755-29624031(庄工);
燕罗街道办: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大楼2楼经济服务和统计办公室207办公室,电话:0755-27808722(凌工);
石岩街道办: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执法大楼旁3号楼211办公室,电话:0755-27608438(黄工)。
学校、医院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统筹。
政策咨询电话:0755-85901848;0755-85901840;0755-23216907。
3.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认租意向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1)《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表》;
(2)《企(事)业单位认租申请表》;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住房专员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6)申请单位类别为重点企业需提供提出申请时本年度(截至申请时间为止)纳税证明。
(二)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单位及单位申请人员信息进行资格核查。
(三)确定配额
资格核查名单公示后,本批次住房采取分项目、分户型、分队列确定选房顺序并公示。户型配额按照本单位认租该户型住房套数在所有申报单位总套数中所占比重确定。计算公式为:

各单位住房配额按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得到初步分配套数;所有单位按配额计算结果小数部分降序排序(小数部分相一致的以抽签形式确定,其中,企业小数部分相一致的,属“20+8”产业集群的企业优先分配),总套数减去各单位初步分配套数总和所得剩余套数N套,优先分配给排序靠前的N家单位(每家企业分配1套)。各单位最终配额为该单位在初步分配与剩余分配中获得套数总和。各单位本批次单个项目认租总套数不得超过该项目本批次供应总套数的20%。
(四)确定配租结果
根据前述配租原则确定配租结果。
(五)公示配租结果
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配租结果。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单位安排选房签约等有关工作,具体以后期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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