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深圳市自主创业的就业年龄段的深圳户籍持证残疾人。
二、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
(二)经营时间满一年以上且未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所注明时间计算);
(三)所创立的主体有合法的登记手续(即工商、民政、税务登记手续),证照齐全;
(四)实际参与创业实体的经营管理,并担任法人代表、负责人等重要职务;
(五)所创立的主体有实际经营场所,有6个月以上纳税、资金流转银行凭证等持续经营证明材料;
(六)未享受过《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创企业补贴的。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6)(银行账号要求使用金融社保卡);
2.残疾人本人(及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验原件留取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验原件留取复取印件);
4.纳税证明、银行流水凭证等持续经营证明材料(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5.经营场所证明,如经营场地的房地产证、租赁合同等(验原件留取复印件);
6.合伙创办、共同经营的,须提供合伙协议书或共同经营的证明材料;
7.提供残疾人本人以个人参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自身创业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申请人的户口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9.挂有公司名称的室外照片(两张放一张A4纸打印出来)。
10.申请人的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要求注明开户行)
四、补贴标准
(一)由 1 至 2 名残疾人创办并自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 3 万元的创业补贴;
(二)由 3 名及以上残疾人联合开办且参与经营的企业、社会组织,以 2 人为基数,每超 1 人增加 1 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5 万元。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2 名及以上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共同创业人视为共同申请人,共同享受自主创业补贴,共同创业人均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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