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或各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户籍残疾军人;
(2)未就业人员。
二、申请材料
1.《深圳市残疾人失业人员登记表》(从未就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4.照片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秒批流程
秒批情形:就业转失业人员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办事项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2、秒批(受理、审核、审批并办结)(当场) 系统自动受理,进行数据自动比对,比对通过的予以秒批办结,并短信告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留意结果短信;比对不通过的,按“非秒批”情形流程办理。工作人员必要时会对秒批通过的业务予以人工复核,比对通过复核不通过的业务将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3、送达 窗口领取或邮寄至申请人。
非秒批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网上预审 承办部门在2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不通过;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次提交预审。(申请材料30个自然日内递交或邮寄至大厅,超期的预审结果作废)
3.受理 社区工作站2个工作日内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与预审通过的电子化资料是否一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4.审核 区残联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审批 区残联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6.办结 同意出证。(1个工作日内)
7.送达 窗口领取或邮寄至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核验材料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收件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人),补齐后重新递交申请;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收件。
3.受理 社区工作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4.审核 区残联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审批 区残联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6.办结 同意出证。(1个工作日内)
7.送达 窗口领取或邮寄至申请人。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33293883
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辉路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培训楼三楼6307室。
信函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辉路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培训楼三楼6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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