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申报义务人申报
这里的“申报义务人”指的是房东、业主这类人员,一般办理入住后,房东就会在网上帮你进行居住登记,所以咱们可以先问下房东登记了没,如果没有,可以让他办理下。
操作入口: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居住登记申报”页面即可操作,进入后,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实名登录后,阅读并同意居住登记申报相关规定,选择申报角色,房东要选择“申报义务人”:


点击“新增房屋”,然后根据系统提示新增住户信息,完成申报:

方式二、住户协助申报
非深户籍住户通过网办途径填写个人居住登记信息,申报义务人或网格员确认后完成居住登记申报,确认日期即为居住登记申报日期。
操作入口与上面一样,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居住登记申报”页面即可操作

实名登录,阅读并同意登记申报规定后,选择申报角色,点击“我是住户,我要协助申报本人及同住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选择“我要申报入住”——“下一步”,核对房屋信息,点击下一步,新增用户个人信息,完成申报。

方式三、网格员登记
如果房东没有及时登记,可以等待小区网格员上门登记,但是不定时。有急事,也可以电话联系下网格员上门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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