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生育妇女合法权益,我市调整生育津贴拨付模式,2023年12月起,生育津贴拨付模式调整为按月拨付与一次性拨付两种方式。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三年内,用人单位可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1.用人单位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提交申请。
2.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即时审核,匹配数据成功的即时办结,匹配数据不成功的,根据提示上传资料。
二、怎么选择拨付模式?
系统根据申领时职工是否休完产假自动判定拨付模式。生育假期结束前申领,为按月拨付模式;生育假期结束后申请,系统将一次性拨付对应生育津贴。
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按月拨付。
三、是需要每个月进单位系统操作吗?
不需要,只需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一次申请,后续每月系统会自动校验单位缴费信息,满足条件的生育津贴系统将自动发放,无需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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