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的养犬转让登记在哪里申请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办理?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受理条件
犬只转让需要过户的。
所需材料
1.养犬登记表(转让);
2.原养犬人有效身份证明 ;
3.养犬登记证(原养犬人);
4.购犬人受赠人有效身份证明;
5.转让人法人权委托书(范本)(仅法人需要);
6.转让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仅法人需要);
7.被转让人法人权委托书(范本)(仅法人需要);
8.被转让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仅法人需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入口见文末提示)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电子化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
3、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
5、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申请人自行至微信小程序“深圳市养犬服务”领取养犬登记证,实体犬证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原《养犬登记证》需收回申请人可通过自费邮寄或到场递交。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前往养犬地所属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申请,。
2、接件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3、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 《养犬登记证》结果文书,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办结,送达出件窗口。
6、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原《养犬登记证》需收回申请人可通过自费邮寄或到场递交。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微信搜索/扫描文末【深圳之窗】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发送关键词【养犬登记】或【狗证】,即可获取深圳市各个区养犬相关的办事指南、办理入口和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