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注意以下几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三年以内。
3.可办理提取的住房范围: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土地用途包括居住用地属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公寓、宿舍的住房。本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住宅的住房,如属于住宅性质的别墅等。异地住房范围参照本市住房范围认定。
4.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办理提取。
5.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通过“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预约到银行网点办理。
6.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7.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8.用于办理购房提取的房产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权利人之间关系应为配偶、父母、子女,职工需提供房屋权利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的可由房屋权利人当场签署承诺书;房屋权利人也无法到场的,权利人签署的承诺书应经过公证。
9.如须变更婚姻关系,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咨询地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
相关阅读推荐
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公积金贷款网点”或“公积金贷款银行”即可获取深圳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咨询电话、具体地址。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