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深圳市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受害人和加害人无力承担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受害人或者近亲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
1、受害人的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造成的受害人伤亡的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
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
4、其他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的情形。
办理材料
(一)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申请表;
(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市公安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单位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
(四)受害人的入院证明。
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及其公证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上向市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市公安交管部门自受理并经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现场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垫付抢救费用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垫付的理由;
3、核准:市公安交管部门自发出同意垫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医疗机构提供抢救受害人的费用清单(医疗机构提供抢救费用清单3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提供的抢救费用清单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标准核定抢救费用(委托鉴定机构核定抢救费用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4、办结: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定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的抢救费用转入医疗机构账户(医疗机构出具垫付抢救费用收款凭证2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市公安交管部门自受理并经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现场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垫付抢救费用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垫付的理由;
3、核准:市公安交管部门自发出同意垫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医疗机构提供抢救受害人的费用清单(医疗机构提供抢救费用清单3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提供的抢救费用清单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标准核定抢救费用(委托鉴定机构核定抢救费用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4、办结: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定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的抢救费用转入医疗机构账户(医疗机构出具垫付抢救费用收款凭证2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线下办理地点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至42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7791
办公时间:09:00—12:00 14:00—17:45 (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市民中心站38路;60路;107路;123路;234路;236路;398路;e28路;k578;m262路;m390路;n9路。2、地铁2、4号线 市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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