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经深圳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深圳市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深圳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有效期两年。
也就是说,深圳企业为职工缴交的生育保险费,未来2年继续以0.45%的费率执行!为了让企业减负,这次是深圳第三次降低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啦。
深圳生育保险历年降低费率情况
2015年10月起
深圳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
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市进一步下调深圳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执行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下调到0.45%。
2021年1月1日起
鉴于目前国际贸易形势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深圳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将生育保险费率调降至0.45%。
深圳生育保险费率降低适用对象
已经在深圳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居民不属于适用对象。虽然缴费费率降低了,但是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并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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