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减税条件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情形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表》 | 3份 | |
2 | 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 |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 1份 | |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份 |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送电子版资料。
3.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不含国库退款时间)。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深圳各办税厅或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3.纳税人身份证件具体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纳税人(车主)为内地居民的报送居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发证机关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内地居民报送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纳税人(车主)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人的报送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和居住证明及其复印件。
4.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未满1 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相关内容:2021深圳车辆购置税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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