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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深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74号)精神,为做好深圳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2021年上半年深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指南

2021年上半年深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所属考区教育局,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笔试时间

3月13日。

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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