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自动读取申请人信息,选择停发的时候类型,并根据业务提醒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系统提醒无法办理业务。
2.受理:申请数据通过业务的规则自动流转给业务员自动受理。
3.审核:社保机构业务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社保机构业务员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批,即时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根据审批决定,社保机构给予居民养老保险暂停发放。
6.送达:业务办理成功后,当场告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向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
3.审核:社保机构业务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核决定;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4.审批:社保机构业务员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批,即时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根据审批决定,社保机构给予居民养老保险暂停发放。
6.送达:业务办理成功后,当场告知申请人。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户籍为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籍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申请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户籍为中国台湾的申请人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讯证;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应提供刑事判决书。
3.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包含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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