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自愿购买专属医疗险,《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细信息:2020深圳专属医疗险参保指引
深圳专属医疗险
专属医疗保险是为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质上是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圳银保监局的指导下,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统一组织开发设计,参加条件、保费标准、保障内容、报销比例等都是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费率标准。
保险内容
专属医疗险产品种类分为两类:
一类是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专属团体医疗险”,另外一类是重大疾病定额给付型的“专属重大疾病保险”。
目前先推出的是“专属团体医疗险”,9月1日正式销售;而“专属重大疾病保险”还在开发审批过程中,未来将适时推出。
专属团体医疗险保障内容:
“专属团体医疗险”是主要对投保人因罹患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保障责任主要包括:
(1)住院费用保障
(2)特药费用保障
(3)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障
(4)重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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