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宝安区,尚未认定为宝安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请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区级奖励补贴。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区级奖励补贴申请指引(尚未认定为区高层次人才)
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与区级奖励补贴申报程序
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审定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根据工作领域确定人才认定类别,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核查,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2.预审
各责任部门(工信、科创、文体、教育、卫健、人力、司法、财政、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
3.初审
各责任部门(同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出具初审意见;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4.审议
各责任部门(同前)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提交办公会议审议,形成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5个工作日)
5.现场抽查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2次现场抽查申请人均不在现场或存疑的,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申请人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申请人到评审现场进行答辩,评审通过的,按正常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评审不通过的,不予发放奖励补贴。
6.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汇总各责任部门(同前)审议通过的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并就申请人有无犯罪行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是否为联合惩戒对象等的情况进行核查。将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复审
区人力资源局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的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提交办公会议审定。(8个工作日)
8.发证
申请人到场提交纸质材料,经核实无误,签订承诺书后领取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
9.拨付
证书发放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领证地址: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界处翰宇财富广场宝安人才园1楼人才服务专区);联系电话:27803246。
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现场抽查、专家委员会评审、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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