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单独申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
3.根据《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6年修订版)》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市以上高层次人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评审所得,需提供评审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纳税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详见《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类材料说明》(无有效期限的证书或文件应在取得证书或文件5年内申请);
4.(在宝安区就业的)与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最近半年的企业纳税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纳税证明);
(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以及最近半年的企业纳税证明;
5.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申请人最近6个月工资收入流水;
6.社保局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7.税务局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8.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摁手印)。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材料1、5、6、7、8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及“已核,与实际情况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申报指南:2020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引(单独申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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