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启动大鹏新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本次认租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6日。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2020年度第一批次)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公租房认租申请咨询电话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3249(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投诉电话:0755-28333763(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3679045。
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但未入住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http://zjj.sz.gov.cn/zfbzfw/。
(三)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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