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一、二批次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结果已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2020年度第一、二批次人才住房选房工作按不同群体、不同项目分批次开展,本次选房房源为深圳市大鹏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筹集的金葵二期及招商东岸人才公寓项目
详细信息:2020深圳大鹏新区金葵二期及招商东岸人才房单位选房指引
深圳大鹏新区金葵二期及招商东岸人才房单位选房时间
(一)选房签约
第一场:选房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14:30-15:00)
第二场:选房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1-16:00)
第三场:选房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16:01-17:00)。
(二)选房地点
大鹏新区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三)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严控参与人数,各单位只能指定一名本单位住房专员选房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及住房专员个人身份证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选房时按照单位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及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单位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
选房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房房源为金葵二期、招商东岸人才公寓项目,未申请上述两个项目的单位无需到场。
(二)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选房,并提前30分钟到场,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单位委托的住房专员。
(四)房号一经选定,不得调换。
(五)单位排序到位 ,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
(六)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入住人员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若单位的申请职工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到本批次人才住房的,须在签订相关协议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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