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阻击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圳市车管所在落实完善常态化防控举措的同时,加快全面恢复车管业务工作,保障复工复产。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针对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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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
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需按相关规定正常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2.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3.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4.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5.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
自7月1日起,停止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受理。已办理驾驶证期满“容缺办”的,驾驶人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6.关于“疫情期间机动车临牌换领”
自7月1日起,星级用户平台停止“疫情期间机动车临牌换领”受理。临牌到期前,机动车所有人要及时按照法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再次申领或更换正式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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