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对深圳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同时免征政策延长至年底。
第四批公示名单包括:
(1)第三批公示名单经异议申诉后,重新核定划型结果单位;
(2)5月份新参保单位或恢复参保单位。
可通过第四批公示名单查看企业划型结果。
查询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保】,进入减免名单查询入口。
第二步:输入参保单位名称及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减免单位信息。
温馨提示:
1.查询可输入参保单位的全称,也可输入关键字, 但输入的单位名称不得低于4个字。
2.当通过关键字查询结果超过20条时,系统不支持查询,请输入更精确的条件。
划分标准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投诉举报电话:88123149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csixf@hrss.sz.gov.cn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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