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详细信息:深圳福田区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深圳福田区2020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福田区的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目前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福田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现居住地址为福田区);
(四)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驻地所在地为福田区)。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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