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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宝安区公租房认租常见问题解汇总


近日,深圳宝安区住建局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宝安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租房详情

2020年深圳宝安区公租房认租常见问题解汇总

一、本批次公租房的配租有哪些流程?

答:区住建局发布配租通告→在册轮候人认租→区住建局审核认租人资格→区住建局发布初审合格名单→区住建局发布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签约等事项的通告→安排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二、认租期间在册轮候人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添加父母、婚姻、职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2020年5月24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变更。其它信息项变更的,可直接在网上自行修改。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0年5月15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0年5月24日18:00。

三、放弃选房如何处理?

答: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意向小区中若只剩下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不选不作为放弃处理。

四、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不可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五、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首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

七、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宝安公安分局职能部门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八、公租房有没有学位?

答:学位问题可向宝安区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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