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深圳房产办事>>人才公寓>>正文

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有关事项

近日,深圳宝安区住建局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房源的通告。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详情

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有关事项

配租对象

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已申请宝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租房补贴业务,业务办结且已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的高层次人才。

租赁期限

高层次人才选房后,签订为期3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需续租的,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续签。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和领取租房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10年。

看房、选房签约时间

看房选房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重要提示

(一)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如签约时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正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高层次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五)高层次人才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一经选定住房即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六)高层次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已入住人才住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评估租金缴交租金。

(七)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慎重选房。

(八)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人才房】,即可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00506173123.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有关事项

2020-05-06

深圳宝安区面向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人才房房源概况

2020-05-06

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先进制造业人才住房配租房源及选房名单

2020-04-30

深圳宝安区东海航空公寓人才房配租程序

2020-04-29

2020深圳宝安区东海航空公寓人才房配租标准

2020-04-29

2020深圳宝安区东海航空公寓人才房配租对象

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