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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2020年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

近日,大鹏新区政府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0年度第一批次)》。为进一步落实大鹏新区人才安居政策,助力新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启动2020年度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指南

深圳大鹏新区2020年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

单位申请条件:

大鹏新区重点服务企业及挂点服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其他企业或组织必须工商注册地或者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且在申请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入住条件:

人才住房实行单位申请原则,职工住房需求通过职工所在单位申请,申请人才住房的职工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的;

3.单位人才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单位人才的共同申请人可由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构成;

4.单位人才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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