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龙岗区小升初学位申请指引(附报名入口)
2020年深圳龙岗区小升初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学位申请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经学校网上确认报名无误,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3.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4.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5.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6.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保留其申请录取的学位。
7.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8.非深户籍申请人2021年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②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初中一年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招生公告将通过区教育局和区残联另行下发。咨询电话:89551901。
③属于听障、视障类龙岗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④龙岗区实名登记智障、肢体、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儿童、少年,由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家长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指定地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的安置方式。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点为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755-3329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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