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您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
1、如果您需要所在单位为您代办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您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2019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此时,您只需简单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3、如果您是无住所居民个人,并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6月30日之前离境的,您也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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