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
3月底将全面完成已认定受影响企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已通过认定的受影响企业最迟要在3月20日之前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受影响企业”认定适用范围
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
1.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2.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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